关 键 词:小微企业需求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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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小微企业需求咨询途径有四种:QQ、电话、微信、网上咨询。
时 间:2017/8/28 |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对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交通运输业进项税抵扣、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贴现和转贴现业务发票开具等四项增值税问题进行明确。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税务总局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促进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公告明确,按照规定办理首次免税备案手续后,相同的跨境应税行为不再办理备案手续。公告同时要求,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完整免税证明材料的,不得享受相关免税政策,对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应予补缴并依法处理。
部分物流企业反映,将货运业务委托给个体运输户承运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以及支付的通行费,这部分费用取得的进项税发票是否允许抵扣存在争议。对此,公告明确,物流企业自行采购成品油可凭票抵扣进项税。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个人不动产租赁代开发票问题成为咨询热点。不少个体业主为了省心省事,将房屋委托给中介出租。但为了验证交易真实性和开票金额的准确性,税务机关要求业主本人携带合同、身份证等履行核查手续后方可开具发票。而部分业主不愿配合承租方缴税开票。对此,公告明确,个体业主可委托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代其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在资金融通中,有资金需求者将手中的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换取现金,也有银行为资金周转将未到期票据转给其他银行换取现金,称为贴现、转贴现业务。为满足贴现人全额索票的需求,公告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由贴现机构按照票据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贴现机构按照转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运输业进项税抵扣和个人房产租赁委托开票3项政策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公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