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办事流程

所需材料

表格下载

法律法规
当前位置: 新城区工商登记E大厅服务平台  >>  办事指南     >>     其它  >>  正文
企业合并需要办什么手续

企业合并需要办什么手续

企业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如果您的企业是公司需要办理合并手续,建议您查阅《公司法》第九章,其中对公司合并做出了详细规定。公司合并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的,除按照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的有关要求提交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合并各方签署的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当包括: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合并形式,合并后公司的名称,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解散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企业股权(出资数额)的处置情况,签约日期、地点以及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合并公告应当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称,合并形式,合并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

3.合并各方公司关于通过合并协议的决议或决定;

4.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因合并办理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的,提交载明合并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

来源:原创      编辑:新城区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5/11/9      浏览次数:280次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12号楼一楼 邮编:010050
主办单位:中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蒙ICP备15000254号 访问人数:35964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