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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集体所有制(股份)企业开业登记?

 

  如何办理集体所有制(股份)企业开业登记?

 

       集体所有制(股份)企业概念

    集体所有制(股份)企业(以下简称“股份合作企业”)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实行以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生产材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股权平等,民主管理的企业法人组织。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经济性质核定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投资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的经济核定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全资设立”;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经济性质核定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投资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再投资设立非法人机构的经济性质核定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全资设立“。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

    有符合要求的企业名称

    在申请登记注册之前,应先到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具体要求请详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次性告知单》)

    有符合要求的股东

    股东必须是2个(含2个)以上;职工个人股和集体共有股的比例不得低于51%

     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他行业投资设立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不得投资举办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法人分支机构(经济性质核定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全资设立)不得投资举办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有符合要求的股份合作企业章程

    股东可以依法自主制定企业章程。

    章程中应载明“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准”。

    章程的经营范围条款中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工商部门提供章程参考格式服务,您可到新城区工商分局大厅领取参考格式范本。也可登陆www.99718.gov.cn/edt网站获取。

    有符合要求的企业住所

    您所选择的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企业的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诉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申请股份合作企业登记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您从事的经营属于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后审批项目,均应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到哪里办理执照

一般集体所有制企业应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规模较大、或从事特殊行业的企业,应当到市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具体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到哪里办理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

     办理执照的主要步骤

1、名称核准

2、如果申请从事的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等),应取得相应批准文件。

3、登录www.99718.gov.cn  下载办理指南和申请表格,或到附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申请表格,参照指南说明准备相关文件。          4、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仅限集体所有制企业)

5、向工商局提交并办理。

6、、申请成功后,5个工作日后领取执照;材料有问题,应按照告知建议修改材料,准备再次办理。

温馨提示

    鉴于新城区工商分局业务量较大,为了减少你的等候时间,除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外,我们还为您提供预约办理服务,请您拨打新城区工商分局的咨询电话详细了解。(咨询电话详见《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最后一页)

 

        办理执照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序号

材料

提示

 

  1

《全民所有制企业开业登记申请书(集体所有制企业开业登记申请书)》

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其他填写要求请详细见申请书上的说明提示)

  2

     章程

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其中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设立法人分支(即“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全资设立”企业)的,章程应加盖主办单位公章。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

验资报告

由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5

投资各方合作资格证明

具体要求参见《投资办照及风险提示》中“如何准备投资人(股东)资格证明文件”的详细说明。

 

 6

 

《指定(委托)书》

应由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其中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7

  

 

    住所使用证明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8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等。

 9

 《补充信息登记》

 

 

温馨提示:

1、上述第16、项材料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登录www.99718.gov.cn/edt网站下载。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要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您所提交房产证的房产用途应与实际经营用途一致。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请您认真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以避免风险。

       设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现场审核;

    3.办理登记。

      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新城区分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星期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办理地址、电话:

单位

      地址

电话

呼市工商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与南二环交汇处东北角

3266689

 

新城区分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08

3389318

赛罕区分局

 

呼伦南路支农巷1号

5974139

玉泉区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茶坊南街94

5972631

回民区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南街

3397322

如意开发区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纬路2

4616908

专业市场管理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支农巷72

6500065

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川西路附近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16      浏览次数:4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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