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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办理执照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序号

材料

提示

1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其他要求详见申请书上的说明提示)

2

公司章程

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由出席股东会或创立会的董事签署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名称通过核准后由属地工商局发放

4

投资各方合法资格证明

具体要求请参见《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如何准备投资人(股东”资格证明文件“详细说明

5

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由全体股东签署;创立大会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懂事签署

6

《指定(委托)书》

应由董事会共同签署

7

住所使用注明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8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等

9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须提交

10

验资报告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须提交,涉及发放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还应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1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如已按要求填写了申请书的《法定代表人、懂事、经理、监事信息表》或已在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中包含了懂事、监事、经理的任职内容,者无需提交此文件。

12

《补充信息登记表》

 

温馨提示

1、上述16项材料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或登录www.99718.gov.cn/edt,下载申请表格,或到附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申请表格;

2、所以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您所提交的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与实际使用用途一致。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请您认真阅读《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以避风险。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18      浏览次数:9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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