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所需材料
办理执照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序
号
材料
提示
1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人经营的,由经营者亲笔签署;家庭经营的,由支持经营者亲笔签署。(其他填写要求详情见申请书上的说明提示)
2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经营者资格证明
经营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家庭经营的应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
4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5
《指定(委托)书》
个人经营的,由经营者亲笔签署;家庭经营的,由全体经营者共同签署。
6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
温馨提示:
上述第1、5、项材料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登录新城区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9718.gov.cn下载。
所有提交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您所提交房产证的房产用途应与实际经营用途一致。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请您认真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内容,以避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