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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办理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办理执照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序号

材料

提示

 

  1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申请书上的说明提示。

  

 2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合伙企业印章。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

《指定(委托)书》

应由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其中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

  住所使用证明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6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等。

 

温馨提示:

1、上述第1、项材料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登录www.99718.gov.cn/edt网站下载。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要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您所提交房产证的房产用途应与实际经营用途一致。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请您认真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以避免风险。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18      浏览次数:4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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