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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办理执照需要准备那些材料

序号

材料

提示

 

 

1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其他填写要求请详见申请书上的说明)

2

章程

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其中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成员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

全体设立人共同签署。

4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5

设立大会纪要

全体设立人共同签署。

6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

《指定(委托)书》

 

8

成员资格证明

农民成员应当提交农业人口户口薄复印件,拥有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非农业户籍人

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可以以农民成员身份申请办理入社登记。因地方户籍改革等原因不能提交农业人口户口薄复印件的,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复印件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非农民成员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应当提交其登记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复印件。

9

成员资格清单

全体出资成员签署。

10

成员名册

法定代表人签署。

11

住所使用证明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12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如农作物种子经营等。

13

《补充信息登记表》

 

温馨提示:

1、上述第17、项材料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登录www.99718.gov.cn/edt网站下载。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要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您所提交房产证的房产用途应与实际经营用途一致。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请您认真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以避免风险。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18      浏览次数:4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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