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一、应该到哪里办理变更手续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到市工商局申请办理。
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到住所所在地工商分局办理。
二、如何办理国有独资公司变更登记
(一)变更名称
注意事项:
如果您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名称核准要求请参见《如何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指定(委托)书》;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决议由到会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或由被委托人签字(由被委托人签字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会签字确认);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变更住所
注意事项:
您所选择的企业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企业的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指定(委托)书》;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营业期限
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决议由到会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或由被委托人签字(由被委托人签字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会签字确认);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
注意事项:
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被锁入“呼和浩特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人员任职限制黑名单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具体可登陆www.99718.gov.cn,点击“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相关信息。
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选举、免除董事职务)其中股东大会决议由到会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或由被委托人签字并提交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会签字确认;
5、董事会决议(选举、免除与章程一致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五)增加注册资本
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其中股东大会决议由到会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或由被委托人签字并提交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会签字确认;
5、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开发行新股或非公开定向发行新股)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6、上市股份公司涉及国有股权变更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上海)分公司过户确认书;
7、公司境外上市发行增加注册资本还应提交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同时请企业咨询商务部门是否必须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公司;
8、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六)减少注册资本
注意事项:
减少注册资本应先在全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向工商部门提出减资申请。
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决议由到会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或由被委托人签字(由被委托人签字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会签字确认);
5、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
6、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七)变更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其中股东大会决议由到会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或由被委托人签字并提交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会签字确认;
5、拟变更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6、董事会决议;
7、监事会决议
8、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责任公司(上市)
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上市前股东大会决议(其中股东大会决议由到会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或由被委托人签字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5、中国证监会审批文件;
6、深(上)交所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7、发行新股股份登记证明(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8、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八)变更经营范围
注意事项:
如果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相应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
(九)发起人变更姓名或名称
注意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因变更发起人姓名或名称修改公司章程时,应同时提交由公司盖章确认的股东名册。
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的证明;
5、变更后的发起人资格证明。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19 浏览次数:84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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