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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备案)?

 

一、应该到哪里办理变更手续

非公司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两类。一般企业设立应到设立时办理登记注册的工商机关办理变更、备案等手续。

         二、如何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变更登记

   (一)变更名称

    注意事项

如果您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名称核准要求请参见《如何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变更企业住所

    注意事项

    您所选择的企业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企业的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注意事项

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被锁入“呼和浩特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人员任职限制黑名单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具体可登陆www.99718.gov.cn,点击“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相关信息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主办单位出具的任免证明(加盖主办单位公章)。

    (四)变更注册资金

注意事项

集体所有制企业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减少超过20%,申请以净资产办理增资或减资变更登记,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集体所有制企业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验资报告中应载明评估内容、确认财产价值和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全民所有制企业应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

    五)变更经营范围

    注意事项

如果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许可文件。

    (六)变更营业期限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如何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登记

    (一)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新主管部门的合法资格证明;其中主管部门(出资人)为本市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出具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外阜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出具当地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核转函及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股东类别资格证明的提交方式请参见《投资办照指南与风险提示》中“如何准备投资人(股东)资格证明文件”的详细说明)

5、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变动登记表》,其中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文件;涉及本市国有资产转让的,还应提交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还应中央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阜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6、隶属关系变更交接协议;

    7、章程(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章程备案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修改后得企业法人章程或企业法人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四、如何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换发、申请、补发执照登记

    (一)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营业执照

    提交材料

    1、《更换、增()、补营业执照申请表》(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2、《指定(委托)书》;

   3、加盖主办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4、登报声明执照挂失作废。

   (二)申请换发或增发营业执照副本

    提交材料

     1、《更换、增()、补营业执照申请表》;(申请增发营业执照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换发营业执照,法人无需签字)

     2、《指定(委托)书》;

     3、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温馨提示:

     1.上述提交材料中涉及的申请表格均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登陆www.99718.gov.cn网站下载或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鉴于新城区工商分局业务量较大,为了减少你的等候时间,除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外,我们还为您提供预约办理服务,请您拨打新城区工商分局的咨询电话详细了解。(咨询电话详见《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最后一页)

    设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试行细则》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现场审核;

    3.办理登记。

    办理地点:

去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区分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星期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办理地址、电话:

单位

      地址

电话

呼市工商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与南二环交汇处东北角

3266689

新城区分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08

3389318

赛罕区分局

呼伦南路支农巷1号

5974139

玉泉区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茶坊南街94

5972631

回民区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南街

3397322

如意开发区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纬路2

4616908

专业市场管理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支农巷72

6500065

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川西路附近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19      浏览次数:5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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