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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

 

一、应该到哪里办理变更手续

   一般而言,您应到企业设立时办理登记注册的工商机关办理变更、备案等登记注册手续。

二、如何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登记

   (一)变更名称

注意事项:

如果您想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具体名称核准要求请参见《如何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变更企业住所

    注意事项:

您所选择的企业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企业的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如投资人自己办理无需提交);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二)变更投资人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如投资人自己办理无需提交);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

 5、新投资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二)变更投资人的姓名或居所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
、《指定(委托)书》(如投资人自己办理无需提交);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相应的更改姓名或居所的证明文件。

   (五)变更出资方式

注意事项:

出资方式有个人财产出资和家庭财产出资两种。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
、《指定(委托)书》(如投资人自己办理无需提交);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改变出资方式的文件。

   (六)变更经营范围

注意事项:

如果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如投资人自己办理无需提交);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如何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的备案登记

 (一)已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如投资人自己办理无需提交);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分支机构名称变更的备案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如投资人自己办理无需提交);

3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4、分支机构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

5、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分支机构已注销的备案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如投资人自己办理无需提交);

3分支机构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如何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申领、补发执照登记

    (一)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营业执照

提交材料:

1、《更换、增(减)、补营业执照申请表》;

    2、《指定(委托)书》(如投资人自己办理无需提交);

3、投资人签署的情况说明;

4、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二)申请增发营业执照副本

 提交材料:

1《更换、增(减)、补营业执照申请表》;

2、《指定(委托)书》(如投资人自己办理无需提交);

3、原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温馨提示:

     1.上述提交材料中涉及的申请表格均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登陆www.99718.gov.cn/edt网站下载或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鉴于新城区工商分局业务量较大,为了减少你的等候时间,除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外,我们还为您提供预约办理服务,请您拨打新城区工商分局的咨询电话详细了解。(咨询电话详见《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最后一页)

    设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现场审核;

    3.办理登记。

    办理地点:

去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区分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星期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办理地址、电话:

单位

地址

电话

新城区分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08

3389350

东街工商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关帝庙街11

3389361

西街工商所

曙光街22

3250263

锡林北路工商所

呼和浩特新城区

3250261

海东路工商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08

3389327

东风路工商所

海拉尔东路二糕点西巷

3250265

迎新路工商所

展览馆东路

3250264

毫沁营工商所

110国道附近

3250266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0      浏览次数:5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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