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农民合作社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
一、应该到那里办理变更手续
一般而言,您应到合作社设立时办理登记注册的工商机关办理变更、备案等登记注册手续。
二、如何办理农民合作社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
(一)变更名称
注意事项:
如果您想办理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具体名称核准要求、办理流程请参见《如何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提交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变更经营住所
注意事项:
您所选择的经营场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理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那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提交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申请书(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负责人
提交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变更经营范围
注意事项:
如果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相应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3.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
三、如何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补领执照登记
提交材料:
1.《更换、增(减)、(补营业执照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合作社公章);
2.《指定(委托)书》。
温馨提示:
1.上述提交材料中涉及的申请表格均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登陆www.99718.gov.cn/edt网站下载或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鉴于新城区工商分局业务量较大,为了减少你的等候时间,除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外,我们还为您提供预约办理服务,请您拨打新城区工商分局的咨询电话详细了解。(咨询电话详见《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最后一页)
设立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现场审核;
3.办理登记。
办理地点:
去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区分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星期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办理地址、电话: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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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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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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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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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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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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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街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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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关帝庙街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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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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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街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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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街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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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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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北路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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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新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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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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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路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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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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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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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路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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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东路二糕点西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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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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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新路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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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馆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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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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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沁营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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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国道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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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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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0 浏览次数:30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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