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企业跨登记管辖迁移手续?
一、如何办理企业市内迁入迁出手续
注意事项:
企业市内迁入迁出是指企业在本市范围内因跨区县变更住所,从而导致企业登记管辖机关发生变更,需要在住所变更的同时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出迁入申请,办理住所变更的行为。
在同一区县内变更住所,或属于其他不涉及登记管辖机关变更的住所变更,直接按照住所变更程序办理即可。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拟迁入区县所属工商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市内迁移申请表》,取得同意迁入的意见。
(二)申请人准备住所变更所需的全部材料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
(三)迁入地登记机关收到企业全部登记档案原件并确认无误后,以及变更全部材料后,按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四)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二、如何办理企业由外省市迁至本市
企业由外省市迁至本市
办理流程:
(一)向拟迁入区县所属工商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全部工商档案复印件以及拟变更事项所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由拟迁入地工商机关对档案进行初审。
(二)经审查,档案完整且申请材料齐备的,迁入地登记机关想企业核发《受理通知书》及《企业迁移通知书》。企业在领取《迁移通知书》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将全部档案原件寄送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三)迁入地登记机关收到企业全部登记档案原件确认无误后,企业可根据《受理通知书》所记载时间,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三、如何办理企业由本市迁至外省市
企业由本市迁至外省市
办理流程:
(一)向拟迁入地工商登记机关提出迁入申请,取得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
(二)向所属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结清手续,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三)持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以及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委托书,到现登记机关办理迁出手续。
温馨提示:
1.上述提交材料中涉及的申请表格均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登陆新城区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99718.gov.cn/edt下载。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鉴于新城区工商分局业务量较大,为了减少您的等候时间,除了现场提交中清材料外,我们还为您提供预约办理服务,请您拨打新城区工商分局的咨询电话详细了解。(咨询电话详见《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最后一页)
设定依据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现场审核;
3.办理登记。
办理地点:
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星期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办理地址、电话: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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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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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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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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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与南二环交汇处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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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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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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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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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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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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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与南二环交汇处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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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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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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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茶坊南街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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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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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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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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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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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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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纬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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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6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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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市场管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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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支农巷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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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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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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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川西路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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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4 浏览次数:4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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