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备案登记
(一)章程备案
注意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之外的章程其他主要条款修改(含股东之间转让部分股份),应到工商机关进行章程备案。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 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同意章程修改的股东会决议(其中,因股东之间转让部分股权涉及股东出资额等章程记载事项变化而申请章程备案的,无须提交该决议。如因转让股权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呼和浩特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董事(含副董事长)、经理、监事备案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中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董事(含副董事长)、经理、监事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三)分公司设立备案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
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加盖分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公司清算组备案
注意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股东组成。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同意公司设立清算组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4 浏览次数:55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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