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国有独资公司的备案登记
(一)修改章程备案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同时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4.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董事(含副董事长)、经理、监事备案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中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决定;
4.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已设立分公司的备案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加盖分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公司清算组备案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清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
4.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4 浏览次数:28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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