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提交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
3、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报告;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由合作股东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1)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4、《指定(委托)书》;
5、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或由税务部门出具未涉及纳税义务的证明;
6、税务部门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企业公章。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4 浏览次数:133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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