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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及填写说明

填报须知:

1、本表所填写内容应真实可靠,无虚假成份。经营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本表一律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端正(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报的除外)。

3、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变更登记决定后,报送年度报告。

4、表中“高校毕业生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5、表中“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退役士兵、残疾人、失业人员。

6、表中“行政许可情况”是指个体工商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取得的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7、自主公示年报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纳税总额”公示或不公示。

 

来源:政府网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7      浏览次数:64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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