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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内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如何办理内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基本条件

    有符合要求的企业名称

    在申请登记注册前,应先到工商部门申请合伙企业的名称登记。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字样。(具体要求请详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次性告知单》)

    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

    应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有符合要求的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人可以依法自主制定合伙协议。

    协议中应当载明“本协议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工商部门提供合伙协议的参考格式服务,您可以到各工商大厅领取参考格式范本,或登陆www.99718.gov.cn/hhhtedt获取。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您所选择的经营场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于注册企业的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如您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后审批项目,均应在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到哪里办理执照

    一般而言,您应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规模较大、或从事特殊行业的企业,应当到市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具体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到哪里办理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

办理执照的主要步骤

    1.名称核准

2.如果申请从事的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等),应先取得相应批准文件

3.登录www.99718.gov.cn/hhhtedt,下载办理指南和申请表格,或到附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申请表格,参照指南说明准备相关文件。

4.向工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1)成  功:5个工作日后领取执照

2)不成功:执照告知建议修改材料,准备再次办理

温馨提示:

    鉴于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量较大,为了减少你的等候时间,除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外,我们还为您提供预约办理服务,请您拨打新城区工商分局的咨询电话详细了解。(咨询电话详见《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最后一页)


       办理执照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序号

材料

提示

1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合伙人签署。(其他填写要求请详见申请书上的说明提示)

2

 

 

 

 

 

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还应该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其他类别合伙人的资格证明提交方式请参见《投资办理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如何准备投资人(股东)资格证明文件”的详细说明)

 

3

合伙协议

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

4

 

 

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认并出具协商作价确认书,也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5

  《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通知书》

 

6

《指定(委托)书》

 

7

 

 

    住所使用证明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8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等

9

《补充信息登记表》

 

10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的委派书

仅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企业时需提交。

 

    温馨提示:

1.上述16、项材料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以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登陆www.99718.gov.cn/hhhtedt下载。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您所提交房产证的房产用途应与实际经营用途一致。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请您认真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以避免风险。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现场审核;

    3.办理登记。

    办理地点:

去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星期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办理地址、电话:

单位 

地址 

电话 

呼和浩特工商行政管理 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与南二环交汇处东北角

3266689

新城区分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08

3389350

回民区分局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南街

3959893

玉泉区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茶坊南街94号

3368313

赛罕区工商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支农巷1

3266587

如意开发区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纬路2号

4616268

金川开发区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川工业园区

3241063

金桥开发区分局

在金桥世纪五路往西,武警医院往南路西

3364017

金山开发区分局

金山开发区金山大道1号金山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西大厅

3620159

盛乐开发区分局

盛乐工业园区成长大道盛乐园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108室

7391970

土左旗工商局

呼和浩特 察素齐镇中山路西

8122001

托克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新建中路

8514415

和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和林格尔县新华街工商局办公楼

0471—7182599

清水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清水河县永安街

7913315

武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健康东街附近

0471-8812863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16      浏览次数:58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