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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如何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


       农村专业合作社概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条件

    有符合要求的公司名称

    在申请公司登记注册前,应先到工商部门申请合作社名称登记。合作社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且应当含有“专业合作社”字样。(具体要求请详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次性告知单》)

    有符合要求的成员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 农民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成员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有符合要求的出资

    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成员的出资以及出资总额应当以人民币表示;成员的出资之和为出资总额。

   有符合要求的农民合作社章程

   章程中应当载明“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章程的经营范围条款中应当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工商部门提供章程参考格式服务,您可到各工商大厅领取参考格式范本,或登录我局网站获取。

   参考范本网址:http://www.99718.gov.cn/hhhtedt

   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一般而言,您所选择的经营场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使用的用途一致。

   如果住所属于农村地区且暂未取得房产证,可提交村委会或由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那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如您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后审批批项目,均应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到哪里办理执照

   一般而言,您应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局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办理执照的主要步骤

1、名称核准

2、如果申请从事的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等),应取得相应批准文件。

    3、登录www.99718.gov.cn/hhhtedt下载办理指南和申请表格,或到附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申请表格,参照指南说明准备相关文件。         

    4、向工商局提交并办理。

5、申请成功后,5个工作日后领取执照;材料有问题,应按照告知建议修改材料,准备再次办理。

温馨提示:

    鉴于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量较大,为了减少你的等候时间,除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外,我们还为您提供预约办理服务,请您拨打新城区工商分局的咨询电话详细了解。(咨询电话详见《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最后一页)

 

    办理执照需要准备那些材料

序号

材料

提示

 

 

1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其他填写要求请详见申请书上的说明)

2

 

章程

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其中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成员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

 

全体设立人共同签署。

4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5

 

设立大会纪要

 

全体设立人共同签署。

6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

 

《指定

(委托)书》

 

8

 

 

 

 

 

 

成员资格证明

农民成员应当提交农业人口户口薄复印件,拥有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非农业户籍人

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可以以农民成员身份申请办理入社登记。因地方户籍改革等原因不能提交农业人口户口薄复印件的,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复印件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非农民成员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应当提交其登记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复印件。

9

 

成员资格清单

 

全体出资成员签署。

10

 

成员名册

 

法定代表人签署。

11

 

 

住所使用证明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12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如农作物种子经营等。

13

 

《补充信息

  登记表》

 

温馨提示:

1、上述第17、项材料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登录www.99718.gov.cn/hhhtedt网站下载。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要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您所提交房产证的房产用途应与实际经营用途一致。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请您认真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以避免风险。

 

       设立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现场审核;

    3.办理登记。

       办理地点: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星期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办理地址、电话:

单位 

地址 

电话 

呼和浩特工商行政管理 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与南二环交汇处东北角

3266689

新城区分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08

3389350

回民区分局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南街

3959893

玉泉区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茶坊南街94号

3368313

赛罕区工商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支农巷1

3266587

如意开发区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纬路2号

4616268

金川开发区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川工业园区

3241063

金桥开发区分局

在金桥世纪五路往西,武警医院往南路西

3364017

金山开发区分局

金山开发区金山大道1号金山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西大厅

3620159

盛乐开发区分局

盛乐工业园区成长大道盛乐园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108室

7391970

土左旗工商局

呼和浩特 察素齐镇中山路西

8122001

托克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新建中路

8514415

和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和林格尔县新华街工商局办公楼

0471—7182599

清水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清水河县永安街

7913315

武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健康东街附近

0471-8812863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16      浏览次数:39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