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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变更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变更登记(备案)?

   

    一、应该到哪里办理变更手续

    一般而言,您应到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时办理登记注册的工商机关办理变更、备案等登记注册手续。

    二、如何办理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

    注意事项:

    如果您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名称核准要求请参见《如何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名称变更的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变更企业住所

    注意事项:

    您所选择的企业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企业的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 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中清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变更法定代表人

    注意事项:

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被锁人“呼和浩特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人员任职限制黑名单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具体可登陆www.99718.gov.cn点击“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模块查询相关信息。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巾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增加注册资金

    注意事项:

    企业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金的,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应少于转增前注册资金的25%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巾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注册资金增加的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注册资金增加的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6.股东以属于国有资产的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减少注册资金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注册资金减少的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注册资金减少的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验资报告中应载明评估内容、确认财产价值和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股东转让股权

    注意事项:

    1.股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请详见《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哪些组织或个人不能成为投资人(股东)”的详细说明)

    2.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及离开本企业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内,其所持的股份不得转让。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股权变更的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股权变更的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

    6.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呼和浩特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闲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7.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若有其他形式请详见《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如何准备投资人(股东)资格证明文件”的详细说明);

    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变更经营范围

    注意事项:

    如果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相应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中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

   (八)变更股东名称(姓名)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提交该股东加盖公章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若有其他形式请详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如何准备投资人(股东)资格证明文件”的详细说明);

    7.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变更营业期限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中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营业期限变更的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营业期限变更的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如何办理集体所有制(股份台作)企业的备案记

    ()章程备案

    注意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之外的章程其他主要条款修改,应到工商机关进行章程备案。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章程变更的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章程变更的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董事、理事(含副理事长、副董事长)、经理、监事备案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中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变更董事、监事.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变更副董事长(副理事长)、经理(厂长)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或理事会决议。

    四、如何办理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申领、补发营业执照登记

    ()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营业执照

    提交材料:

    1.《更换、增()、补营业证照申请表》

    2.《指定(委托)书》

    3.全体股东签署的情况说明(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共同签署)

4.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二)申请换发或增发营业执照副本

    提交材料:

    1.《更换、增()、补营业证照申请表》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温馨提示:

     1.上述提交材料中涉及的申请表格均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登陆www.99718.gov.cn网站下载或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鉴于工商局业务量较大,为了减少你的等候时间,除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外,我们还为您提供预约办理服务,请您拨打新城区工商分局的咨询电话详细了解。(咨询电话详见《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最后一页)

    设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试行细则》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现场审核;

    3.办理登记。

    办理地点:

去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星期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办理地址、电话:

单位 

地址 

电话 

呼和浩特工商行政管理 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与南二环交汇处东北角

3266689

新城区分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08

3389350

回民区分局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南街

3959893

玉泉区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茶坊南街94号

3368313

赛罕区工商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支农巷1

3266587

如意开发区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纬路2号

4616268

金川开发区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川工业园区

3241063

金桥开发区分局

在金桥世纪五路往西,武警医院往南路西

3364017

金山开发区分局

金山开发区金山大道1号金山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西大厅

3620159

盛乐开发区分局

盛乐工业园区成长大道盛乐园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108室

7391970

土左旗工商局

呼和浩特 察素齐镇中山路西

8122001

托克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新建中路

8514415

和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和林格尔县新华街工商局办公楼

0471—7182599

清水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清水河县永安街

7913315

武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健康东街附近

0471-8812863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19      浏览次数:32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