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
一、应该到哪里办理变更手续
一般而言,您应到个体工商户设立时办理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变更、备案等登记注册手续。
二、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的变更登记
(一)变更名称
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设立时申请名称的,如果您想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具体名称核准要求请参见《如何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提交材料: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名称变更预先审核通知书》;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指定(委托)书》。(经营者本人办理的,无需提交)
(二)变更经营场所
注意事项
1.您所选择的经营场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个体工商户的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2.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限在同一区县范围内。新经营场所在其他区县的,应当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3.如果经营场所变更涉及原有经营项目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相应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4.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指定(委托)书》。(经营者本人办理的,无需提交)
(三)变更组成形式
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家庭经营成员在《个体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字栏中签字确认。其中,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薄或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提交材料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指定(委托)书》。(经营者本人办理的,无需提交)
(四)变更经营范围
注意事项:
如果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相应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指定(委托)书》。(经营者本人办理的,无需提交)
三、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的备案登记
提交材料:
1.《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变更为家庭成员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薄或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4.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指定(委托)书》(经营者本人办理的,无需提交)。
四、如何办理个体工商户申领、补发执照登记
(一)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营业执照
提交材料
1.《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换)领营业执照申请书》(须由经营者亲笔签字);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4.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指定(委托)书》(经营者本人办理的,无需提交)。
(二)申请增发营业执照副本
提交材料
1.《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换)领营业执照申请书》(须由经营者亲笔签字);
2.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3.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指定(委托)书》(经营者本人办理的,无需提交)。
(三)申请换发营业执照副本
提交材料
1.《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换)领营业执照申请书》(须由经营者亲笔签字);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指定(委托)书》(经营者本人办理的,无需提交)。
温馨提示:
1.上述提交材料中涉及的申请表格均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登陆www.99718.gov.cn/hhhtedt网站下载或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鉴于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量较大,为了减少你的等候时间,除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外,我们还为您提供预约办理服务,请您拨打新城区工商分局的咨询电话详细了解。(咨询电话详见《投资办照指南及风险提示》中“最后一页)
设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现场审核;
3.办理登记。
办理地点:
去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星期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办理地址、电话: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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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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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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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工商行政管理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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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与南二环交汇处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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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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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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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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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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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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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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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9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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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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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茶坊南街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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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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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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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支农巷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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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6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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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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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纬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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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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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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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川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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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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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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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桥世纪五路往西,武警医院往南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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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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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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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开发区金山大道1号金山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西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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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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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乐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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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乐工业园区成长大道盛乐园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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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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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左旗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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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 察素齐镇中山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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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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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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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新建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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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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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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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新华街工商局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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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718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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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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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永安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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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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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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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东街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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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881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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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0 浏览次数:69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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