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有独资公司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一)变更名称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二)变更公司住所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四)增加注册资本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五)减少注册资本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5、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
6、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六)变更经营范围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清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
(七)变更公司类型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中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5.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6.股权转让协议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产划转文件;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八)变更营业期限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中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国有资产监仔管理机构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0 浏览次数:31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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