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一)变更名称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变更企业住所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主办单位出具的任免证明(加盖主办单位公章)。
(四)变更注册资金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集体所有制企业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验资报告中应载明评估内容、确认财产价值和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全民所有制企业应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
(五)变更经营范围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许可文件。
(六)变更营业期限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0 浏览次数:38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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