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材料
(一)章程备案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章程变更的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同意章程变更的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董事、理事(含副理事长、副董事长)、经理、监事备案
提交材料:
1.《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中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变更董事、监事.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变更副董事长(副理事长)、经理(厂长)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或理事会决议。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0 浏览次数:2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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