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一)变更名称
提交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3、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
4、《指定(委托)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变更住所
提交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申请书(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成员出资总额
提交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3.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
4.《指定(委托)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
(四)变更经营范围
提交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
(五)变更法定代表人
提交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3.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署);
4.《指定(委托)书》;
5. 营业执照正、副本。
来源:原创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20 浏览次数:26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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