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宣布,人社部、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力争实现2014—2017年引领80万大学生创业的预期目标。有关部门要制定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为此各地有关部门要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六个方面综合施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各级人社部门要使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
  针对大学生创业资金不足问题,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简化反担保手续,重点支持吸纳大学生较多的初创企业。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探索将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向网络创业领域延伸拓展的有效方式,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注册“网店”的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12号楼一楼 邮编:010050
主办单位:中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蒙ICP备15000254号 访问人数:35964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