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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

     

    呼政发〔201132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充分发挥品牌经济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进程,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主办、社会支持的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培育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培育、发展和保护一批驰著名商标,促进我市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升级,为打造一流首府城市、建设一流首府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利用3 5 年的时间,建立比较完善的商标培育、发展、保护机制,各类市场主体的商标品牌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普遍建立起注册、管理商标工作制度,运用商标开拓市场的能力显著提高,市、各旗县区形成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的配套政策体系,在全市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商标品牌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示范企业,呼和浩特市建设成为国家实施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创新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二)争创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注册商标总数每年以10%以上速度递增,到2015 年底,全市注册商标总数达到11000 件。其中,争创驰名商标15 件,著名商标60 件,培育、发展知名商标100 件。2011 年,全市新增注册商标1000 件,争创驰名商标3 件,著名商标15 件,呼市知名商标35 件;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 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分类指导,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

    引导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注册和使用商标,将实施商标战略与呼和浩特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升级相结合,优先扶持高新技术、服务业、能源化工等新兴支柱产业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引导企业加快形成商标品牌集群,提升我市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能力。对一些传统优势的农业、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进行改造升级,使商标在传统产业的优化组合和规模扩张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大力培育发展农副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加快推进首府农牧业产业化进程。要积极推动我市一些重点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进一步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二)盘活商标资源,提高商标品牌的使用效益

    积极引导企业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商号、域名、商标资源,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支持企业通过授权经营、连锁经营等模式,促进商标品牌做优、做大、做强。大力支持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聚集。鼓励企业采取商标权投资入股、专用权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商标权市场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要采取市场运作调节、中介牵线搭桥、企业自主施行的方式,积极推进闲置商标资源的盘活利用,建立闲置商标展示交易平台,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效益。

    (三)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品牌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要加强商标案件执法协作,建立工商部门与公安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配合机制、与驰、著名商标企业的联合打假机制、省(盟)市之间的案件查处协作机制,加强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依法保护驰、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假冒商标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程序,规范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提供组织保障

    为扎实有效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决定成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人大财经委、工商、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科技、科协、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农牧业、工商联、法院、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组成的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商标发展和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战略规划,研究、指导、督促全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呼市工商局,具体负责推进商标战略的日常指导、协调及组织实施。各旗县区政府也要相应成立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中长期目标,确保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工作落到实处。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统一纳入旗县区政府年度经济工作考核内容。

    (二)扩大对外宣传,提高全社会重视商标品牌的意识

    要积极引导、支持、鼓励我市各类媒体、广告业界提高创意策划水平,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商标品牌战略工作,让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企业进一步了解商标品牌的重要性,把商标无形资产作为加快企业发展的重要价值体系和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从而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商标保护意识。要大力弘扬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诈为耻的商业道德观念,积极倡导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要积极组织开展商标与区域经济发展高层论坛、商标发展成就展等主题活动,加强商标品牌文化建设,推进商标战略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制定政策措施,建立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激励机制

    制定品牌企业激励和扶持政策,加大对获得驰、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扶持力度。对新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件商标50 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10 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知名商标的企业,由各旗县区政府给予5 万元的奖励。对有效期满进行续展被复评认定的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且政府未曾给予奖励的企业,著名商标每件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 万元奖金,知名商标每件由旗县区政府一次性给予3 万元奖金。同时,对培育商标品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每认定一件中国驰名商标由市政府奖励15 万元,以弥补工商部门经费不足。

    (四)充分发挥中介及行业协会作用,不断完善商标发展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积极支持商标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组织的发展,建立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人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监管制度,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的行政监督,规范商标代理服务执业行为,进一步完善商标代理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充分发挥商标协会、消费者协会及各行业协会的职能优势,在加强商标信息交流、维护会员商标权益、培育和申请驰、著名商标及涉外商标等方面发挥协会的积极作用,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在实施商标战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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