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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财会〔20152

    会计服务中心及相关企业:

    为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以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激发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活力,帮助小微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采取无偿提供财务会计咨询服务的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会计代理记账和会计业务培训等服务。现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市委、市政府现有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为重点,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和服务作用,深化改革、改善服务,着力帮助小微企业克服生产经营困难、提高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服务原则

    (一)促进发展:对财务会计知识的宣传、会计人员的培训、企业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提供会计业务代理记账等服务,提高创业者和经营者对企业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企业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二)无偿服务:为促进小微企业逐渐壮大,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咨询服务各项工作不收取服务费用。

    (三)明确责任:为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财务管理意识,在服务过程中要明确责任划分,企业要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负责,服务机构帮助企业依规开展财务会计咨询各项工作。

    三、服务对象和条件

    为扶持小微企业取得成效,对响应国家号召自主创业三年以内,在本市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且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实行财务会计咨询服务。

    四、服务内容和方式

    (一)会计代理记账

    1、对符合服务条件且没有条件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小微企业,提供会计代理记账服务。

    2、代理记账是由会计服务机构接受委托为委托单位办理会计业务。即: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资料,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等相关的会计业务;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3、服务方式: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加强财务管理,以无偿资助的方式提供会计代理记账服务,并且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会计代理记账服务。

    无偿资助是由会计服务中心选派符合会计上岗条件和具有中级会计职称的专业会计人员,免费为小微企业按规定开展会计代理记账工作。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公开选定一定数量的具有会计代理记帐资质、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的社会服务机构作为小微企业代理记账的定点服务机构。小微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服务的需求,在定点服务机构名单中直接选择代理记账机构,为小微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会计代理记账工作。

    4、申请程序

    1)符合无偿资助条件且需要会计代理记账服务的小微企业,需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符合国家小微企业标准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呼市财政局。

    2)呼市财政局按照规定审核确认后,由企业与呼市会计服务中心或在呼市财政局确定的定点服务机构中自行选择代理记账机构并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要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及工作程序等;

    3)会计服务机构要按照委托协议议定内容,依法依规办理会计代理记账业务。

    4)社会服务机构按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被确定为为小微企业提供会计代理记账服务单位,接受委托的委托服务费由财政部门承担,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会计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

    为提高小微企业会计人员素质,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对符合服务条件已经设置会计机构或专职会计人员的小微企业财务人员免费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1、业务培训

    组织方式:由呼和浩特市会计服务中心聘请经验丰富的财务专家、教授,采取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的方式,对小微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综合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会计基础规范、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专业技术知识、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财政、金融政策措施等。

    2、业务咨询和指导

    组织方式:通过电话咨询、网络答疑等方式对小微企业在日常工作中遇到财务管理方面的困难、问题给予业务帮助。对一些业务复杂和有针对性的业务可进行现场指导。

    服务范围:会计专业技术、会计政策、财务管理、运用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等。

    五、呼市会计服务中心要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

    (一)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制定工作程序和服务承诺,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制度及会计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各项会计服务。

    (二)要尽快建立呼市会计人才资源库,将呼市地区财务会计方面的专家、教授纳入人才资源库,以方便提供社会服务时专家的聘用,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三)为更好的服务社会,开通服务专线,同时在呼市财政局网站、呼市会计网站开设会计服务专栏,发表会计服务信息,解读会计政策,提供会计答疑和指导服务。

    六、社会服务机构根据推进情况另行发布

    七、服务专线在线咨询平台

    呼市会计服务中心专线:0471—4676026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hhhtcz.gov.cn

    呼和浩特市会计网:http://www.nmgacc.cn/hhht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15 8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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