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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6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呼财工指﹝2016﹞22号)、(呼财工指﹝2016﹞25号)精神,市财政分别下达新城区财政2016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5000万元和1.5亿元,合计2亿元,目前区政府已拨付1.7亿元。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新城区已明确项目清单的资金数额为2亿元,其中:一、“创业创新空间”为11278.3万元;二、“公共服务”为5641万元;三、预留“融资支持”为3000万元;四、“其他”为80.7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0日,已实际支付资金7151.27万元,用于推进创业创新空间建设。其中,为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科技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创业创新空间项目支付5651.27万元,为内蒙古天蓬创新创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创业创新空间项目支付资金1500万元。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科技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创业创新空间项目已使用资金5316.85万元,用于支付创业创新空间租金;内蒙古天蓬创新创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创业创新空间项目已使用资金1345万元,用于网站建设、网络维护、园区运营与管理期咨询等三大方面的建设。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12号楼一楼 邮编:010050
主办单位:中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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