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小微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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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税收减免政策
http://www.99718.gov.cn
编辑:吕维
2016/3/1
条件要求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办理程序
具体程序以地方规定为准
受理部门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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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12号楼一楼 邮编:010050
主办单位:中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员会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蒙ICP备15000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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